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4月15日   点击人次: 133   

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昆明市2025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2025全日制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和研究生只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附件1)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ntce.neea.edu.cn查询)。

网上申报

(一)网报时间

第一次网报时间:414(星期一)9:00425(星期18:00

第二次网报时间:613(星期9:00627(星期18: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入注册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报名。若有疑问可通过网报页面中“咨询服务”栏目查阅“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三)“是否在校生”选择

1.选“在读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系统将校验在读应届毕业生的预计毕业时间,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报名。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还需补充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

2.选“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仅限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不限预计毕业时间),报名中同步学籍,且补充已取得的学历及学位信息。

(四)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

1.参加昆明市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为“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确认点为“西南林业大学”。

2.参加昆明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为“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确认点为西南林业大学”。

(五)确认方式选择

结合学校毕业离校安排,为方便申请人,学校确认点采用“全程网办”的形式进行审核确认,请按照“全程网办”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全程网办”上传材料需为原件PDF。

(六)证书领取方式

因认定审核流程复杂,预计7月10日后认定机构才能制发证书,待证书制作好后,将分发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联系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与体检表照片和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同版)。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留存报名号备查。同时加入2025年西林教师资格证认定QQ群”,QQ群号:717746335,入群后及时关注群文件和群内消息。

四、审核确认

(一)审核确认方式

全程网办。

(二)审核确认时间

20256236278:0011:3014:30-17:30

)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截止时间

2025年62717:00之前,审核材料更新或补正时间截止后,学校确认点将不再接收、审核任何形式提交的材料,“中国教师资格网”也将无法修改上传申请材料,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审核确认结果反馈

1.审核工作将于审核确认时间段内统一集中开展,此阶段学校确认点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确认状态。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确认点将通过系统留言QQ群留言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未在确认时段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认定人数较多,材料审核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五、在系统里提交的有关材料

按照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和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的关于材料电子化归档的要求,申请人上传的材料除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的格式为JPG/JPEG,其他材料的格式均为PDF,同时确保材料内容完整清晰,避免退回再次修改。

(一)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

格式JPG/JPEG,大小应小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后期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和体检表照片同版。

)身份证扫描件

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需在同一页

)行政许可申请表扫描件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须完整填写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3和附件4),因认定层次不同,申请许可事项不同,下载附件时请对应相应层次。

(四)学历证明扫描件

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申请人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毕业证书扫描件(取得后再提交)

结合学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申请人取得后第一时间向学校确认点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收取方式和时间会在QQ群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扫描件

1.体检表要求。由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模板(附件2)后打印,不可修改,不可用其他体检表抵用。

2.体检照片要求。粘贴本人一寸白底照片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上须有体检医院印章

3.体检医院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即可,无指定医院,在选择体检医院时,务必提前确认该体检医院是否能按照体检办法要求进行体检并完成体检结论的填写及盖章要求。

4.体检时间要求。自本年度云南省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3月27日及以后的日期,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5.体检结论要求。“体检结论栏”须有“体检合格”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须有医院公章。无“体检合格”字样和医院公章视为体检不合格。

6.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申请人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扫描件

、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全体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请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学校确认点将不再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学校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和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请申请人根据通知,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时请2025届毕业生申请人务必联系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档案内;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申请表请学生自行领取留存,于毕业当年放入个人档案内。

、其他事项

(一)如因特殊情况错过此次学校的认定,申请人下半年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有关网报时间、资格确认安排等认定事项请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公告为准。

(二)申请人凭毕业证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提交毕业证扫描件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三)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

3.行政许可申请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4.行政许可申请书(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5.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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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老师,087163863048